韧, 将他的手指勾勒的修长漂亮。
再往下看, 他的脚上穿了一双黑色的半长皮靴, 皮靴的风格上有种军人般的硬朗,这让他每一步迈出,都掷地有声, 一股野性又悍然的气势轰然欲出。
另一边,莫行之的白色皮草披肩却是短款的, 他没有选择搭在肩上, 而是用手抓着, 那轻柔有光泽的毛羽时不时吻上他的身体,他没有穿鞋,露出来的脚掌轻盈而有力,跟旁边的王子霄对比, 显然风格上又是另一个极端。
前者神秘而性♂感,后者圣洁而禁♂欲。
本来就是为他们俩量身打造的造型, 他们能将其演绎的这么出色, 广告大片的主创们还是很有心理准备的。
唯一让他们意外、几乎忍不住要失声尖叫的是——
那大片的黑与白中,两具诱♂人躯体上散布着的暧昧红痕!
它们分布的很零落,但却恰到好处地表现出了一种近乎凌虐的美感。
就好像有一幅优秀画作, 原本看它,无论从技巧分析还是从布局入眼,都无一处不完美, 教科书一样标准。可仔细品味,却总觉得哪里差点意思——完美是完美了,但为什么就是达不到绝世呢?
待有一日,这画突然被人无意中弄出了一点褶皱,这些褶皱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