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
丹麦伯爵?豪斯集团?这些贵气的让安潇潇摸不到边缘的名词,在认识赢珏之后,居然就如同彗星撞地球一般席卷进了自己的生活。让安潇潇在不断挖掘自己灵感的同时,颠覆着自己从小到大养成的节俭淡薄的价值观。
因为单纯地对面前景象的恐慌,安潇潇攥着赢珏的手更加紧了。赢珏感受到了安潇潇的惊恐,细心地把头轻轻歪在了安潇潇的耳边“不用怕。”
安潇潇看向赢珏,在对方深邃的眉眼里面,仿佛真的看到了某种宇宙般的光晕。她木讷地点了下头,才终于不得不承认,赢珏这个家伙,永远给人一种‘听我的话’的帅气。
就是那样一种压迫力十足的帅气,让安潇潇的心总是紧巴巴的。而向来散漫惯了的安潇潇,对于这种帅气,可以说是十足的讨厌。所以比起赢珏,乔寻那种‘我是你的’的帅气才更加的适合安潇潇。
但是如果真要比较的话,安潇潇最想要的,还是从一开始就怀恋着的,专属于梁辰的帅气吧?
安潇潇没有想到在这种时刻,她竟然又不争气地想起了梁辰。别过自己尴尬的表情抬头,在镁光灯的追逐下,竟然真的好像又看见了梁辰···不对?是真的看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