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嗷呜!”
主人,我想死你了!
“汪汪汪——”
像是怕厉泽阳忽视它,直接用后腿站起来,趴在椅背上,兴奋地叫起来。
穆云轩没好气道:“养不熟的白眼狼,这两个月可都是我伺候你!”
做了这么长时间的铲屎官,竟然还比不过消失挺久的原主人。
倪初夏莞尔,“蠢蠢很想你。”
记得厉泽阳刚走那会儿,连最喜欢的球都提不起劲玩,整天窝在窝里,听到动静会很快把头探出来,没见到相见的人,又焉巴地缩回去。
厉泽阳放下筷子,抬手摸着它的脑袋,眼中氤氲了笑意。
忠诚、不记仇、喜新不厌旧,这便是他喜欢狗的原因。
大金毛蹬着后腿,从椅背移到他身边,谄媚地用脑袋在他身上蹭,模样憨态可掬。
因为穆云轩与蠢蠢的到来,这顿早餐用原来时间的两倍才算解决。
用完餐,倪初夏推开阳台的门,去后院散步。
穆云轩懒在沙发上,无聊地按着遥控器,换着台。
而他身侧,坐着厉泽阳,旁边是站起来已经有半人高的大金毛,可以说寸步不离地黏着他。
张嫂打扫完卫生,给两人泡茶,随后进厨房洗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