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咱们不如就签个合同,一年之内,我最多找您打一场官司,您也稍微行个方便,给我们打个折成不成?”
人的名,树的影,说的就是这个。
王律师成名多年,站稳脚跟后再无败绩,每次都赢得很漂亮,无数人闻他而色变,威慑力十足。
冼淼淼要的就是他的这份威慑力!
只要基金会有他坐镇,想必届时不必真打官司,只要把他的招牌拿出去晃一下,就能吓得一大片人主动跪下喊爸爸,能省多少事。
于基金会而言,王律师就相当于代言人兼发言人,就算不真正出手,该给的钱也还得给,冼淼淼也从没想过白占便宜。
而一年一件案子为限也是她反复琢磨后得出的,理由也很充分。
一来目前国内知识文化产权类的维权还比较困难,周期偏长,一般几个月都算快得了,动辄半年、几年也是常态。二来么,能劳动王律师的惊天大案,想来一年内也不会有太多,白拿了那么多名额也没用。
其实冼淼淼最主要的目的还是把王律师拉到自己这艘船上来,至于打不打折什么的,倒还真是可有可无。
当然了,能打折最好,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蚊子再小也是肉,能省则省吧。
虽然累,但王律师还是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