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未时了,竟也不觉得困倦。
拿起刚抄好的一页纸,她小心的吹了吹。她的字和她的模样完全不一样,她五官细腻精致,写的却是宋徽宗的瘦金体,笔迹瘦劲,侧锋如兰竹,纤细而又不失力度。
练了五年的字,她的字总算是端正了些。
添香是识字的,瞧了一眼她写的东西,微微诧异,忍不住道:“姑娘写的是那本左思游记?”崔容看的时候,也会跟她们念念书里的东西,她如今写下的这一页,正是她最爱的一幕,给她们念过好几次了,因而添香很有印象。
崔容颔首,从崔月那里借来的两本书她早就已经看完了,两本书在两日前还给了崔月。不过她实在是喜欢左思游记,便动了抄写这本书的念头。
“我打算把这本书抄下来,以后再想看,也不用再借了。”
添香瞠目,惊道:“可是,书您已经还给了七姑娘,您要怎么抄啊?”
崔容笑了笑,指了指自己的脑袋,道:“书里边的东西,都在我这里。”
添香更觉诧异,问:“您,您是说,您全都记下了?那么一本书,您都记下了?”
崔容面上没有自得,只是平静的道:“自然!”
她打小记性就很好,只要她认真记下的东西,完全可以达到过目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