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告。
警方不可能将手头上所有掌握的情况与线索都对外公布,否则岂不是自己在明敌在暗。完全不利于接下来的侦查工作,想要抓嫌犯就更难了。
“还能有什么隐情啊!这不明摆着就是疯子发疯杀人吗?那个疯子真应该千刀万剐,好几个孩子就那样被他活活砍死了。连我这种不相干的路人听说了都替他们难受,更别提孩子们的父母该有多心疼了!”
一位女职员的发言引起了许多人的赞同,他们众口一辞地声讨那名疯子。一位业务员宋哲还出语惊人地说,应该将这类有暴力倾向的疯子全部杀掉。
“反正他们注定都是对社会有副作用的人,留在这个世界上也是有害无益,不如全部杀光拉倒。”
这一论点未免有些太过激了,不少同事都听得面露骇色。
出纳大姐钱玲惊骇之余,旗帜鲜明地提出反对意见:“你这个主张也未免太极端了吧?疯子说白了就是精神病人,他们无法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是因为他们有病,这并不是他们的错。送进精神病院接受强制治疗就好了,何必非要杀了他们呢?那样未免太残忍!”
宋哲反驳道:“可是精神病无法根治,而一个疯子如果疯到可以举起刀来杀人的地步的话,他对社会的危害性就相当大,严重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