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是原创的段子手。
他们总能在意想不到的地方抖个机灵,扔条段子,让人捧腹大笑。
这一类很难挖掘,灵感总是有限的。因此以临时炸灵感的普通人居多,大多都是灵光一闪的火花而已。
第二类则是“哈哈”党。
主要的职责就是挖掘好笑的段子或者图片、视频之类,转发到自己的主页。
大概格式就是: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某博主:原创内容。
这类博主签下后,由公司运营推广,扩散到普通用户的主页。零散的微博普通用户发现他,会觉得主页还算有意思,随手关注之后就能带来后续的粉丝变现效应。
并且,很多时候第一类的段子手也是由“哈哈”党推荐的。
第三类则是搬运党。
不过,表明出处的才是搬运党,把别人的当成自己的则是抄袭狗。
但是在公司眼里,两者都能带来效益,所以没有区别。
第四类则是部分的网红。
准确来说,是有经济效应的网红。可以是做原创的,可以是做美食的,甚至写书的、晒猫狗的。
总之,来者不拒,能带来钱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