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征挑眉看了林媛一眼,十分嘚瑟地用手撩了一下耳边的碎发,那模样看得林媛嘴角直抽。
“嗯,确实很繁华。”林媛眼睛发亮,只要眼前走过一个衣着光鲜亮丽的男子或女子,她就好像看到了一个大大的移动的金子银子在自己面前晃悠。
这么繁华的京城,有钱人自然不会少,就算她随便开个小酒楼也肯定比在驻马镇挣得多。真是不明白夏征,放着这么好的资源不充分利用,偏偏跑到驻马镇那个偏僻的小破地方,真是傻。
被眼前的移动金银一刺激,林媛都忘了夏征的父亲不许他经商这茬儿了。
街上人虽多,但是林媛和夏征一个秀丽一个俊朗,且个个气质不俗,即便是扔在了人群里也能一眼认出来。
更何况今日两人还都十分默契,全都挑了紫色系的衣裳,夏征是浅紫色外裳,内穿白色长袍,腰间佩戴羊脂白玉,活脱脱地翩翩佳公子。
而林媛则是白色长裙,只在裙摆处星星点点地绣着淡紫色的小花儿,腰间更是用紫色腰封做衬,十分靓丽活泼。
这两人往街上一站,简直就是俊男美女的活招牌,引得不少行人注意。
只是,无论再自恋的男人女人,在看到心仪之人身边的竞争对手后都十分有自知之明地退避三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