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了作为一种高贵的社会身份的认同功能。而今只有成吉思汗及其兄弟的直系子女们才能有“可兀迭”(“大王每”)的身份。“黄金家族”凌驾于其他所有蒙古人之上,包括与他们同属于尼伦蒙古的贵族宗亲们在内,并且像划分家产一样地将后者在本家族成员中分配。每人分得的部分,称为他的“忽必”(“分子”)。草场牧地好像是游牧人口的天然附着物。分配游牧人口同时意味着分配附着于游牧人口的草地资源。草地也构成“忽必”的一个组成部分。这就是分民分地的分封制。成吉思汗建国后不久,就在诸弟、诸子中间实施分封制。各人的封地后来不断有所调整。在他的晚年,东、西道诸王的牧地分布已大体定局。
    作为忽必分授给黄金家族成员的游牧人口,事先已按十户、百户、千户的编制组织起来了。出征乃蛮前,铁木真就整编过一次部众,当时大概划分了65个千户。1206年该编制扩大到95千户。成吉思汗死时,草原上的“基本千户”共有129个。千户的组编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对主动投附的氏族或氏族分支,基本上不再拆散,即按其原有划分改编为若干千户或百户。漠南汪古部,因此被改编为五个千户。二是将已离散的各部落人众合并混编。三是命令出自某部的功臣将原已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