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兀都不花。
    尽管有后党的牵制,英宗登基之后,还是急切地希望有所动作。他下诏,由吏入官者秩止从七品,恢复了仁宗曾经公布但又很快收回的规定;命京师势家与民均役;罢僧、工、伶滥爵及建寺、豢兽之费;禁僧人驰驿;禁献珠宝;毁上都回回寺,改建帝师寺;课回回散居郡县者,户岁输包银二两。此外还有一大批官僚机构被压低品秩,有的干脆被撤罢。为增加国家岁入,政府决定增两淮、荆湖、江南东西道田赋,斗加二升。
    不过上述措施的实际效果究竟如何,不是没有问题的。继延祐七年六月罢徽政院后半个多月,又有罢章庆司、延福司、群牧监之命。这些都是徽政院所属司署。如果撤销徽政院的前令已经实施,后来就不必再下诏罢章庆等司。第二次诏令是否生效仍有疑问。据《元史·百官志》,章庆司、群牧监和徽政院的其他许多所属机构一样,是在答己死去次年(至治三年)才撤销的。可见英宗的诏旨,有一些在京城之内都得不到实行。关于罢建寺之费等规定,更被他本人热衷营造的行为所破坏。延祐七年十一月,诏“各郡建帝师八思巴殿,其制视孔子庙有加”。这应是在全国范围修建帝师寺的开始。这一时期其他营建项目也不少,甚至已到“民劳役巨”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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