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汗或诸王,无论他们地位多高,功劳多大,却无一例外的都是“黄金家族”的臣仆:他们必须效忠于大汗及其子孙。他们所统的千户组织都有被指定的居住和游牧范围,在各自的千户内,他们又是高踞于牧民之上的封建领主,享有世袭权,掌握着本部分配牧场、征收赋税、差派徭役和统领军队的权力。地位高的那颜还可以参与选举大汗、商议国策和掌管国政,通过赏赐和战争掠夺,拥有大量的牲畜、财富和奴隶。所辖百姓不经允许,不得任意变动。成吉思汗的札撒规定:“任何人不得离开其所属的千户、百户或十户而另投别一单位,亦不得避匿他处。如违此令,擅离者于队前处以极刑,接受其人者,亦严厉惩处之。”10国家按千户征收赋役和征调军队。隶属于各百户、千户的游牧民,则有义务向领主缴纳贡赋和提供军役。十五至七十岁的男子都需承担兵役,随时根据命令,自备马匹、兵仗、给养,由本部那颜率领出征。
在任命千户的同时,成吉思汗还特别封赠了一批对其家庭成员有过救命之恩的人为“答剌罕”。“答剌罕”意为自由自在之意。他们享受有种种特权,可以不受游牧范围限制,“自在下营”;可以免纳贡赋,“出征处得的财物,围猎时得的野兽,都自要者”;缺少什么,可以直接向大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