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在重要地区和城镇,都设置达鲁花赤”2。“金人来归者,因其故官,若行省,若元帅,则以行省、元帅授之”3。
    窝阔台时期,中原的治理开始提上议事日程,在契丹人耶律楚材主持下,有了汉制中书省的建置,《元史·太宗纪》载:三年八月,“始立中书省,改侍从官名。以耶律楚材为中书令,粘合重山为左丞相,镇海为右丞相”。但当时的谓中书令,不过是协助大断事官按只解处理汉地事务的必阁赤。故陈邦赡说“丞相谓之大必阁赤”。在地方治理上,窝阔台采纳耶律楚材的建议,建立了十路征收苛税所,以汉人儒士为苛税使。尽管蒙古统治者和汉族儒士(包括耶律楚材在内)对中书令、苛税使的职责、地位理解、认识不同,但汉制却开始渗入大蒙古国的体制之中。
    蒙哥时期,标榜“遵祖宗之法,不蹈袭他国所为”,国家统治体制没有大的变化。但忽必烈在漠北王府和受命管理漠南军国庶事期间,广泛接触汉地儒臣,以汉法治理汉地的构想已逐渐形成。故世祖时期,在汉族儒臣的协助下,将立纲陈纪,完善统治机构,确立统治制度,作为政权建设的大事,从而确立了有元一代之治规。
    忽必烈即位后,首先依中原王朝的成宪,制定年号,定1260年为中统元年。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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