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女官、未担任公交交通驾驶员、未承担任何需要人员流动性质工作以及不需要上学的奴妓,都不可以私自在中岛各区域间流动,也不允许私自前往北岛或南岛,只允许在自己户籍所在社区活动,违者“犯婢”1年,罚10000绵鸿币,电击5下,鞭15下,禁食3-5次,每次2-4天,禁食期内,只准饮精饮尿,不准饮水,每次禁食后,再进行48-72小时SM刑罚,16-36小时肉便器刑罚。如须流动,本区内跨社区,须报告社区长并经区抚同意;同州内跨区,须报告社区长和区抚并经州督同意;跨州,须报告社区长、区抚和州督并经过内阁同意。前往北岛或南岛,必须持有工作许可,并乘坐专业运输交通工具方可准入。
2.在中岛内,奴妓在本社区内活动或被批准前往中岛其他区域时,可以乘坐公共交通;奴妓在北岛或南岛,不允许使用公共交通;北岛的公共交通仅供男性官员使用;中岛的公共交通仅供男性官员和奴妓使用;南岛的公共交通仅供男性官员和男性到访者使用。
3.“贱菊”、“初兰”、“豆蔻”和“欲含”,在本社区内活动或被批准前往中岛其他区域时:
a)除被男性官员特许情况,只允许搭乘路面公交,不允许使用地铁、轻轨、火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