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一切皆是天理纯然,上下相安于无事之中,万民共乐于道德之化。圣君治天下是在“无为”的状态下而“无不为”,故其所做所为毫无痕迹,不显山,不露水,不彰扬于世,所以人们皆不识不知。民虽已被德化,入于先天无为之境,却不知自己是怎样被化的。一切都是自然而然。
老子所称赞的理想社会,就是圣人治世的“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的道治社会。《帝王世纪》中记载了帝尧之世的景况,诗曰:“天下太和,百姓无事,有五老人击壤于道,观者叹曰:‘大哉,尧之德也’。老人曰:‘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于我何有哉?’”这种生动的画面,可以说是对老子“百姓皆谓我自然”的最好图解。若是治以有为,必因时势之变迁,人心之不古,安能自然乎?纵观历史可知,人类社会经历了道治、德治、政治、法治这四个阶段,唯有道治是最理想的社会。自德治以下,都是有为之治,必然导致种种弊端,正像老子在本章中所指出的“有大伪”、“六亲不和”、“国家昏乱”等现象,皆是不以无为道德治国的必然结果。
此章经旨,在于教化世人要至诚无妄,复归于先天自然。天之德,大公而无私,顺道而行;地之道,以无为顺之于天,以自然之理长养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