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圣人,遇事致宜,因物处物,不显其妙,不见其迹,以一身而体天地之道,以一心而通万物之理。不待后天身心的操作运用,而开者无所不开,闭者无所不闭。从未计谋筹划,而当结者则无所不结,当解者则无所不解,一切皆在无形中自然完成,毫无后天造作的痕迹。此等妙处,推之于人,而人人无不宜;施之于物,而物物无不善。存之治己,亦有益于人;用之善人,亦在善己。故己之明与人之明,可明明相袭于无穷。人若能领悟此理,不溺入人欲之私,不用后天人心去造作,即可知所谓“大用无用”,则是无所不能用,无处不可用。堪与大方者,同其大方也。由此可知:经中所指出的“袭明”、“五善”,都是救人救物之要妙。
“袭明”犹如“微明”,又可谓之“袭常”,亦即“知常曰明”之意。世人多不愿藏其明,救助一人,便生居功之心,好为人师,好逞其能。有道之人皆是藏而不露,不好为人师,不以善救于人而自名,也不以善利他人为资己。自己虽有大智,而浑然若愚,不自是自恃,无所分别,此乃行道者“袭明”之妙用。
不彰扬自己“不可名”之名者,是谓之“袭明”。不分别可名之善与不善者,是谓之“要妙”。善行、善言、善计、善闭、善结、善救人、善救物,此七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