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人也没有得罪凶手的能力,段位实在差太多。
为情?死者都是男人,除非凶手是同性恋。
为钱?没有一个死者有金钱损失。
难道真是一时好玩?
冲着谁?她?
那破屋里的死者和前面两桩案件的死者不同,他与她素未蒙面,如果是时夜所说的三年前诈死的凶犯,更不可能和她有交集。
三桩案件之间的共通性一下子断了。
莫非凶手只是凭心情随机作案?
樊小余:“车祸、坠楼,是意外制造。解剖却不是。第三桩案子和前面两桩手法和风格都截然不同。”
时夜像是快要睡着了,听到这话又微微睁开眼:“凶手不止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