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满爵擦着脸上血迹,提鸟铳虎虎生风地走来,看了一眼身穿胸甲手攥后腰黑曜石匕首,随时准备应对突袭的黑金刚,对林晓道:“回去给他打根长柄铁瓜,弄柄四尺斧头也行,挺勇猛,就是兵器不中用。”
林晓给黑金刚弄了一柄腰刀,但这家伙仅仅用了一次,后来缴获到一根黑曜石大棒就又用起老家伙事儿,攻打第三座营寨时第一个冲进营地,砸翻两个美洲战士后追着带队的西班牙尉官砸,好好一件胸甲硬是给他砸得凹凸不平。
黑曜石大棒也撑不住那种挥击,没等打完就断了,最后是黑金刚扑上去抱着人家高顶盔往石头上硬碰把人撞蒙的。
救不活,胸甲里头肋骨都断了好几根,后来就算不抱着人砸,也活不了多久。
凶悍程度让林满爵暗自咂舌,这也从侧面印证,他留出活口的决定是正确的。
像这种身负四十斤手持五斤大棒健步如飞的勇士可不好找,尤其当他把大明想象成一个部落时这种近乎天然的归属感——绝了!
“叔父!”
见到林满爵过来,林晓连忙起身,拽着黑金刚笨拙行礼,脸上扬着笑意问道:“三座兵营都打下来了,我们是过去与大帅汇合?”
林满爵抬头看着海天相连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