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他察觉了,于是找她来好好谈谈人生。
她都准备好跟刘煜畅谈一翻了,结果刘煜完全没有跟她说话的意思,而是亲手给她斟酒。
没人斟的酒岂能浪费,宋轶很爽快地一口干掉!刘煜给她夹了两筷子菜,又斟上第二杯,如是再三。
对刘煜而言,要将宋轶灌醉,简直是轻而易举的事,因为那个混蛋酒量不好,偏偏喝酒还很豪爽。
以前他这样干过无数回,因为喝醉了酒,这个家伙特别听话,什么姿势都会来。而且,面对小醉鬼,他也是从未有过的放得开,总能找到最佳状态与她翻云覆雨。
当然,这些都只存在于自己的记忆中,这个混蛋一醉酒,估计连春梦都不会做,完全只当那是宿醉的身体酸痛。
他从来不敢在她身上留下痕迹,尤其是当发现她根本记不得醉酒后的事情后,大概是怕毁掉自己在她心目中的美好形象,怕给她唾弃近而厌弃。结婚后,他才知道,男人和女人在喜欢一个人的事情上,是有着本质差别的,女人的喜欢限定在心里,看看就很满足,想想就很高兴,而男人不是,男人的喜欢是要占有,要不停地索取甚至掠夺,就跟一只发q的公兽一般。曾经年少,他十分鄙视这样的自己,可偏偏又压抑不住,老干些蠢事儿。
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