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
陈支队点点头,依旧愁容满面,说:“其实我们内心都确认是她丈夫干的。”
“有什么依据呢?”我心存疑窦。
陈支队说:“派出所接到报案后,立即保护现场,然后从市局调集了血迹追踪犬。毕竟楼道里有滴落的血迹,凶手手上和凶器上也应该沾有大量的血迹嘛。果真,警犬跟着血迹行走的方向一路追去,直接找到了死者丈夫的家。”
“这是很好的证据。”林涛说,“不过,她丈夫不和她们住在一起?”
“是这样的。死者丈夫在市电力公司上班。嗯,怎么说呢,就是国家的一个蛀虫吧。”陈支队说,“他嗜酒如命,每天早晨到单位点个卯,就会立即到附近的小酒吧里去喝酒。天天都处于醉酒状态。因为死者对他这一点不满,就要惩罚惩罚他。在半个月前,死者要求她丈夫赵辉到他父母留下的老房子里住。因为赵辉的父母也都是电力公司,以前供电局的老职工,所以分的房子也在这个小区,距离案发现场也就隔着几栋楼。父母去世后,房子就一直空着。赵辉住到老房子后,不但不悔改,反而变本加厉。我们去他家里勘查的时候,发现地面上全是二两装的二锅头的瓶子,满满一屋子。”
“这应该就是病理性醉酒了。”我若有所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