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古香古色的,看格局便知拢音极好。
“听他言吓得我浑身是汗,十五载到今日他才吐真言。原来是,杨家将把姓名改换,他思家乡想骨肉就不得团圆。我这里,走上前,再把礼谦——”
耳畔忽然传来这样的声音,她仿佛回到旧日,戴好凤冠坐于堂上,为了过瘾赶走自家的旦角,唱上一整出的《四郎探母》。
她在这个车水马龙的地方呆了太久太久,太久没有体会过旧日的风光了。恍惚间,她鼻尖竟有些发酸。
“程姑娘,其实你不太喜欢演戏吧。”白木头跟在她身后,心里打着小鼓,生怕自己瞒着她做的这些准备不合她心意,可又不知该如何开口问起,于是上前小半步,道:“还是在台上讲书更适合你。”
没有勾心斗角,没有互相抢戏,只她一人,风风光光地坐于台上,占尽了观众的目光。所有人的心弦都被她抑扬顿挫间的故事紧扣着,那才是程梓月。
“可是我没办法讲书了。”程梓月长长地叹了口气:“如今,连字都不能多说几个。那百转千回的故事,我一天只能讲一段,还怎么做女先生?原本还可以做任务扩展字数,演一部戏能多讲十几个字也算值了,可现在——拿金马,这哪是说完成就能完成的任务?以后都还不知道要怎么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