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进汤里,手指上还带着些许血。
陆许趴在平康里二楼的栏杆上,朝下静静地看着坐在对街的莫日根。莫日根认真地咀嚼着,像是在出神。那侧脸轮廓在平康里灯红酒绿的映照下,竟是别有一番拨动陆许心弦的震颤感。
他的身上有股自然而然的邪气,就像一名阴冷的死神。从平康里出来吃夜宵的堂客、买热食的小厮、擦拭桌子的小二,都莫名地避开了他,躲得远远的,乃至他的桌前独自一人。陆许认真地看了他一会儿,想起这家羊汤是他们刚到长安时,莫日根带他来吃的第一间店。
他告诉陆许,他很喜欢这家的味道,以全羊入锅煮得绵软糯烂,汤作乳白色,荆芥清香调味,让羊汤变得鲜美无比。烤饼焦黄,掰碎后十分入味……长安只有这一家羊汤里放了荆芥调味,而室韦族过丰收节时,煮一只全羊,也放荆芥。
那是家的味道,不过陆许并无这记忆,也就无法理解莫日根对这美味的迷恋……
……但他现在感觉到了。
他闭上双眼,尝试着介入那瘦削邪气青年的记忆中,他看见了莫日根坐在室韦王族的最边缘处,参与他们的丰收大会。草原上载歌载舞,莫日根则无聊地以手指摆弄着案上的几块小石头,端详跳丰收舞的人群。
一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