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色的离开他而不必闹得上报纸这么难看,非常值得。
马灵珑手上的这一枚和他当时送给艳模的属于同款,23克拉,全球总共八枚,那绝不是普通人能消费得起的奢侈品。斯塔克肯定马灵珑手里的东西不是假货,他当年是亲自从珠宝展览会上直接买下的,而他正好喜欢红色,所以记忆深刻。
“朋友送的。”她轻描淡写地回道,正如斯塔克判断的那样,戒指的确是奢侈品。马灵珑口中的朋友正是当年设计这枚戒指的设计师,她为那个设计师解决了难缠的问题(和鬼怪有关的),于是要走了最后一枚他的私人收藏。
朋友?斯塔克才不信只是朋友,哪个傻瓜会选择送几百万美金的珠宝,哦,不,等等,他不在傻瓜的范畴:“我想它对你肯定很重要,连执行任务也戴在手上?”
“当然。”天然的宝石可以储存灵力,算是一件法器,自然重要。
斯塔克突然觉得不愉快,这份不悦来得莫名其妙:“你真的是特工?”
马灵珑操着很浓的英式口音,这证明她在英国待过很长时间,甚至现在也应该是在英国工作而不是美国。
斯塔克一直认为她是来自军情六处的探员,他猜测她的目标本来是那群恐怖分子,十诫邦制造了许多灾难,总该被人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