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租屋。我说,你住得惯这种地方吗,它看起来比你的酒吧还要破。”
“你定位我?”马灵珑倒是不怎么介意被斯塔克定位,她只是随口推测。
“定位你很容易,你又没刻意隐藏,我只是为了方便找你。”斯塔克解释说,“出来喝一杯吧,跟我约会,带我转转哥谭市中心。”
“你现在在哪儿?”
男人知道这是女孩儿答应的意思,所以开心地说:“打开窗户。”
斯塔克穿着时髦的衬衫和牛仔裤,他站在车外,背靠前车窗,他朝马灵珑摇了摇手,像极了不安份的飞车党泡妞的痞样。不得不说,这身打扮很适合他,没人看得出这就是亿万富豪托尼.斯塔克,他比当地人还要随意的打扮让他的形象十分符合哥谭。偶尔路过的衣着暴露的女郎朝他吹口哨,扭屁股,但斯塔克对她们视而不见。
现在的斯塔克并没有他表面上看起来的那样高兴,他坐飞机抵达哥谭市,在机场的租车行租了一辆像样的跑车便直接过来了,连招呼也没打。因为他不想听到马灵珑拒绝的声音,女孩儿总是很忙,特别是晚上,斯塔克已经准备好面对马灵珑的客户了,他会把他们赶走,用任何暴力或者文明的方式,不管他们是否正在“谈生意”。
不过就目前的情况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