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
    在那里, 不论男女都极为剽悍,上山打猎, 下河叉鱼, 浑身晒成古铜色, 肌肉块都是杠杠的。女的被熊孩子惹毛了, 吼两声不听就压根不废话,拎起来就揍屁股,被男的惹了就更加直接,轰地一拳揍过去能直接把人打趴了。
    肖衍和饕餮他们赶路时,曾老远看到一个女的被一头伤了的野猪追得极狼狈,却愣是挥舞着一柄断了一半的木叉,东一下西一下,寻隙而入,直到精准地把木叉捅入了野猪的喉咙。然后也不顾自己浑身大小的伤,把一头目测至少两百斤的巨大野猪往肩上一甩,雄赳赳气昂昂地下山去了。
    至于可爱无比的妖兽什么的,估计也是他想多了。在这个世界,妖兽看的是爪牙锋不锋利,喷出的火吐出的水厉不厉害,谁管你毛皮长什么颜色眼神是否水汪汪了?
    就像自己,一身白皮毛显眼到要命,饕餮曾经就明确表示过:这么没用的狐狸,不如长一身屎黄色的毛,遇到危险刨个坑往里头一趴,说不定还能在某个眼神不好鼻子又不灵的凶兽爪子下躲过一劫……
    想到他对人形“跑不快,跳不高,前肢不够强壮,爪子不够锋利,最最重要的是,牙口都不行,撕块生肉都不方便”的评价,肖衍默默的龇了龇牙。
    得,看来千娇百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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