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简单的歌词,一段醉人的solo。
孤寂与狂野、冷漠与热烈、逃避与寻找、麻木与思考。只有如此的挣扎和内心世界才能写出这样精彩绝伦的作品。我想。
不仅仅是汪峰,还有我喜欢的很多音乐人。
我想我真正认识音乐是从摇滚开始的,因为太鲜明太激烈,所以我才看到了我一直体悟不到的艺术。
完了。我苦笑着这样想。我已经沉迷进去了。
特别像摇滚这样的东西,一旦沉迷那就仿佛是毒瘾一样难以戒掉,每次用笔写下这两个字的时候,笔尖和灵魂似乎都有着轻微的颤抖,颤抖的共鸣。
只可惜自己不会唱歌。
再这之后便喜欢上了鸡尾酒,我一直觉得这是因为喜欢上摇滚才导致的,因为在一年之前我对鸡尾酒还只是文学上的欣赏而已。现在舌尖触碰到那种带着迷幻感觉的味道,真的整个人的感觉特别好。
富民子说,突然明白那些摇滚音乐人为什么嗑药之类的了,因为他们要追求更强烈的刺激来迸发灵感。
此言不谬。
那是一种对生活的热爱和激情,即使是以一种很不“生活”的方式来获取。
大宝说,柏拉图说得对,痴迷于艺术的人容易伤害很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