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继续对女性施暴的行为。
    当时我们选择把施暴的男子送入警察局,被打的女性觉得丢脸,同时错误的认为是他们夫妻的家事,所以希望我们不要把他丈夫送入警察局。
    但我们依然坚持把男子送入警察局,是希望警方能给男子一个警告和教育,不然谁知道以后男子是否会无所顾忌的打死女子。
    一项网络调查显示,受访网民在遭遇家暴时,选择自己默默忍受、“不敢大声说出来”的超过一半。很多受害者表示,遭遇家暴求助最多的是家人或朋友,而非妇联派出所。【注2】
    根据反家暴法规定,要求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单独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
    但受’家丑不可外扬’思想影响,大多数受害人认为家庭暴力系个人隐私,不愿曝光或不敢曝光,也不愿意对相关部门求助,这样的思想助长了家暴者的气焰,让他们越演越烈,最后造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我们有时候必须推陷入困境和危境却不自知的女性一把,帮助她们远离危险,也许她会恨我们,觉得我们多管闲事,可是只要在合法并受《反家暴法》鼓励的前提下,我和我的朋友不介意做这样的“恶人”去让施暴者受到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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