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亦依账簿登记,对六科的稽查工作进行查实。
张居正的考成法有两个最主要的考核方面,一个是税收征收率,一个是盗贼抓获率。税收征收率以及盗贼抓获率低于九成,考核的结果便就会判定为不合格。
这种方法有着极好的效果,在考成法推行之前,明朝岁入不过两三百万两白银,而推行之后,增加到每年四百五十万两左右,这样财政收入就从以前的入不敷出变成了略有盈余,张居正十年首辅,原来空空如也的太仓库里面已经有了七八百万两白银。
但朱由校问过了徐光启和方从哲等人,考成法确实在财政收入方面有奇效,但也有问题。叶向高就说过:“税收能否如额征足,有很多方面的原因,而不完全决定于县令知府的能力和办事态度;盗匪就擒或漏网,更多出于偶然的机会,如果上官不顾困难,一味地逼迫下属,下属又逼迫兵丁,就会促成许多嫌犯屈打成招,这就不符合王朝清明宽厚的治国精神。”
而徐光启说得更为直白:“上司票取、书仪、岁送、荐谢之费,无不要钱。近来,发展至每遇考满朝觐,动辄三四千两白银。这些银子不会从天而降,自地而出,各级官员能够清廉吗?每逢京察之时,科道上的官员称之为开市。”
所以考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