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隆庆,万历以来,与蒙古的互市之处有十一处:大同的得胜堡,新平,守口,宣府的张家口,山西的水泉营,延绥的红山寺堡,宁夏的清水营,日中卫,平虏卫,甘肃的红水扁都,高沟寨。
每年开市期间,由大明和蒙古各率兵一部维持秩序。地点一般设在边墙外,围着高墙形成一个瓮城样。一般一个地方互市时间大约是半月到一月。
而孙承宗来到宣府后,将本来有些已经废弃的互市地如红山寺堡恢复过来,而且将市场常规化,每月开市一次,一次五天。而双方驻扎的部队大规模地削减,只保留了两方各一百人维持秩序。
大明在每个市场内都设立了一个法庭,专门处理双方的贸易纠纷。法庭对汉蒙一样对待,并无有偏倚。在交易中大明朝廷专门规定有价格,务使客商有利,夷价无亏。比如上等骟马一匹十七元,中等骟马一匹十四元,下等骟马一匹十二元,而牛羊诸物,也均有价格规定。
这样的措施使得汉蒙两方都有获利,蒙古人是很实诚的,他们感激孙承宗的公正,越来越多的人来到市场进行交易,也爽快地交纳给明朝税务局二十税一的交易税,这是大明第一次在与蒙古的交易中获得税收,虽然少,但却是一个了不得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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