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势。
宋月笙主动伸手揉了揉小狗崽头顶黄灿灿的毛,他点点它的鼻子,又挠了挠它的下巴。
“这狗挺聪明的,你好好养。”宋月笙道。
邓黎:“聪明?那是因为你没养过狗。我以前养的那条边牧才叫聪明,两天就会定点尿尿,虽然活泼了点,但很少捣乱。哪像胖团,刚来我家那天晚上,嚎得像头狼似的,还到处拉屎,要不是看柯基腿短屁股大实在太萌了,我肯定不会买。”
宋月笙语气轻快,他轻哂了句:“我看和主人有关,在我家怎么那么乖,不随便叫也不到处拉。”
“吹牛。”邓黎明显不信,他挥舞着狗崽的手,“我们和小宋爷说再见了,胖团。”
宋月笙握住胖团的小狗爪,他道:“回去听你爹的话。”
说完,他便打算将手收回来。这时,小狗崽不知哪来的力气,将两只爪子一起伸出来,用力地巴着宋月笙的手腕。
宋月笙低头看一眼狗崽,他挑眉说:“你不会舍不得我吧?”
邓黎一听,立刻把胖团抱回怀里,像母鸡护住小鸡仔一样牢牢护着。
“咱能少臭美点不,小宋爷。”邓黎受不了地开口道。
仿佛为了印证宋月笙的话,邓黎怀里的胖团忽然如同一只溺水的小鸡,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