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自卑从来不敢跟他搭话,而夏默本身又不爱说话,方菲甚至从来没见他主动跟女生说过话。
他们之间只隔了一张课桌的距离,方菲却觉得两个人隔了天堑一般。
方菲跟夏默唯一的一次交流,还是有一次,夏默从脚底下捡起了她转笔转掉的圆珠笔。方菲接过笔,手指都买颤抖,磕磕巴巴半天才说了一声“谢谢”。而夏默沉默了一下,说了三个字,“不客气。”
这三个字让方菲在以后的三年里一次又一次拿出来反复品味,恨不得掰开了揉碎了,细细咀嚼之后,吞下去,跟自己融为一体。
当年文理科分班以后,方菲差点没有因为夏默选了理科,只是她理化成绩实在比不上文科,只好放弃。
还好,夏默所在的理科十五班正好在方菲班级的楼下。那时候在课间,她最喜欢倚着二楼的栏杆,在楼下来来去去的人群中,找出夏默的身影。日复一日,乐此不疲。
那时方菲可以骄傲地说,即使隔着几百米,她也可以一眼认出夏默。因为喜欢一个人,他走路的姿态,摆臂的幅度,都是那么独一无二。从他出现的那一刻,周围的人群好像被虚化了一样,只有中间的那个人鲜活而醒目。
好像有十年没见了吧,方菲用眼角扫了一下后面,刚好对上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