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如果它能讲话,一定会边追边吼:“你们让老子吃了疼,老子必须要吃掉你们!”
    心慌之中,扣着扳机盲射,我不知道自己打出了多少子弹,更不知道弹匣里的子弹,又还剩多少。密林里不是一马平川,我们放不开所有速度。一阵追下来,如履平地的毛毯怪渐渐在缩短与我们的距离,如果再这样跑下去,它那立起的身子往前一个猛盖,我和王军英就会被团团裹住。
    事实上,比起几小时前那些越军士兵的追撵,这张毛毯怪所带来的恐惧,要远甚于前者。不言重的说,那还是我出生以来,第一次如此恐惧。我甚至想扔下冲锋枪,甩下背囊,丢下一切,撒腿死命的跑——丢盔弃甲这个形容败兵的成语,或许是讲的这种心理吧!
    回想起来,不论是炸碉堡,还是摸敌哨,都没让我这般惧怕。毕竟不怕子弹的怪物,我还是第一次遇见,脑袋里多少受到了“冲击”。而最为重要的一点,是那镶着千百根利齿的猩红肚皮,比黑洞洞的枪口,要可怕万倍!
    我可以被枪打死,也可以被刀子捅死,但绝不能被那既狰狞又恶心的肉毯裹起来!
    “光荣弹!”跑动中的王军英突然对我吼了一句。
    光荣弹?恐惧与惊慌之中,一时间我没反应回来。随即心里一个咯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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