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三爷虽然不如霍休,是天下第一的大富豪,但他也足够有钱,而且他的长相够富态,又喜欢用锦衣包裹自己圆润的身躯,在手指上,衣服上堆砌昂贵的首饰,他甚至有一件衣服,连绣纹都是金线织的。
    吴三爷是个有钱人,而且他乐于展现自己的有钱,在首饰上,在衣服上,在一掷千金的豪爽气上,有了这一切,他便会很容易变得受欢迎,也很容易变得受瞩目。
    他很享受被人瞩目的感觉,当有人像他点头致意时,便会颔首回礼,等他走到金铭灭时,怕是已经颔首了几百次,几千次。
    司空摘星假扮的掌柜已经等他多时,当吴三爷迈步进店铺时,他脸上和气的笑容又真诚了三分,这并不夸张,哪怕是死了的掌柜,在见到贵客时,笑容也难免会变得更加热忱。
    这世界上是绝对不会有人讨厌银子的。
    掌柜道:“有一段时间没见着您了,吴三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