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没有人对他做过,但当宗铭的手拂过他的发顶,他又有一种特别微妙的,熟悉的感觉。
奇怪。
也许是真的饿了,也许是宗铭的手艺实在太好,李维斯忽然胃口大开,将一海碗的扁食吃了个干净,还有点意犹未尽。
宗铭看着他吃货特有的渴望的眼神,将自己碗里的最后一个扁食吞下肚,说:“想吃下回再做,太晚了,不宜吃太饱。”
李维斯不好意思地道:“我来刷碗吧,你休息一会儿。”
宗铭没有客气,将碗一推,便横在餐椅上点了根烟。隆美尔本来如奸妃般倚在他腿上,嗅到空气中的烟草味,立刻发出一声不满的“普通话”——“喵呜”——跳出窗户不见影踪。
李维斯将碗盘放进洗碗机,站在水槽边清洗珐琅锅,忽然意识到今晚这餐竟然是全素的,一丝荤腥也无,怪不得他居然能吃得下那么大一碗——刚刚见了血,但凡有一点儿荤腥,他都能当场吐出来。
宗铭实在是一个非常体贴的“未婚夫”。
“好点了吗?”宗铭抽完一根烟,声音有点沙,但温暖平和。
李维斯心里一暖,点了点头。宗铭叹了口气,道:“怪我,今天不该带你进现场,让你看见那种场面。”
也许刚刚吃饱,神经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