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食米豆用水煮成粥,副食菜肉加水烧成多汁的羹,食粥用上匕,从羹中捞取菜肉用餐匙极不方便,而以箸挟取菜叶食之却得心应手,所以《礼记·曲礼》说,“羹之有菜用挟,其无菜者不用挟。”郑玄注“挟,犹箸也。”由此可知,新石器时代羹为副主流,食羹用匙极不方便,以手来抓滚烫稀薄的羹,更是不可能的,于是箸便成了最理想的餐具。
这个时候不叫筷子,叫箸!
幸好这箸跟现在的筷子差不多,要不然李季阳还真用不习惯!
这顿饭吃的也有点别扭。
没有多少调味料的炖肉食鼎里放着炖肉,汤水和面条,好吧,汤饼,还有些青菜,只不过,兰奶母的青菜多一些,他的青菜少一些。
李季阳干脆换了一下,指着自己的那份:“你去给兰奶母,这个我吃!”
“这是给您准备的!”小萝莉纯雅惊讶的瞪大了眼睛。
“我吃这个!”李季阳赶紧下筷子,面条做的不如后世精致,但是比后世的裤带面细一些,一看就不是真正的裤带面。
食鼎里还有些炖了的野菜,是后加上去的,清脆可口,也就这点野菜算是点绿色食物了,剩下的里头就是大块的牛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