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手。
沈临仙快步走过去,她在韩扬身旁坐下,余曼就把查来的资料朝沈临仙的方向推了推。
沈临仙叫了一杯咖啡之后就低头打开资料细细的读着。
等看完资料,沈临仙装好袋子微微闭目沉思。
住在戚炜楼上的那个男人名叫钟振国,这个钟振国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从小到大一直都是一个很普通的人,长相上也很平凡,几乎可以说没有能够叫人记得住的地方。
而且,钟振国四年以前还是很低调普通的,就是一个小职员,做着一份普通的工作,饿不死也不可能大富大贵,可偏偏就在四年前钟振国像是突然走了狗屎运一下,一下子发达起来。
他先是辞了工作,开始从小商小贩做起,贩卖电子表以及一些小家电,后来又倒腾服装,很奇怪的是,钟振国做什么都赚钱,不管他干哪一种买卖,都能碰到贵人帮扶,而且买他东西的顾客还多的很,不出两年时间,钟振国就翻身成了富豪。
富有之后,钟振国和他的妻子离了婚,给了他妻子一笔钱,孩子也给了他妻子。
当人们都以为钟振国有钱了就变心,肯定是找了小三的时候,钟振国却开始独来独往起来,虽然还做买卖,可却并不像以前那样热衷,除了工作,他就一个人呆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