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喜欢吗?”
毕竟以现代人的眼光来说,带黄金戒指其实是有点俗气的,连盼去广元实习的时候,办公室里也有已婚的同事,大家带的多半都是铂金对戒。
黄金戒指总莫名给人一种年代感。
严易是个很挑剔的人,他吃穿用度,无一不是最好,品味很高,或许……他并不喜欢俗气的金饰。
严易送自己那么稀少一个大粉钻,自己却回赠他一个俗到不行的黄金圈,怎么说好像都有点拿不出手。
“这个款式是有点老气……”连盼心里一酸,伸出手来就要从他手里去夺戒指,严易手掌却立刻抓住了她。
“不,我很喜欢。”他低声回答她,也并未抬头,“非常……非常喜欢。”
因为太喜欢,反而一时都不敢确定了。
十年之前,他的生活很平静,十年的那个中午,他的世界被劈成了两半,从此堕入地狱。
没人能救他,他自己无法原谅自己,再好的药,再出色的心理医生也救不了他。
可是连盼不一样,她身上有一股魔力——温暖、明亮、平和,生机勃勃,让人向往。
他恨不得把她锁在自己身边,一秒钟都不要离开。
这十年里,他活得好像一具行尸走肉,外面说他是吸血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