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补助金直接下海了,几年下来还真的挣了不少钱,是兄弟姐妹里头最早买楼房的那批人。
只是生意忙了,难免就忽略了孩子,凌甜小时候都是姥姥带大的,对父母几乎没什么印象。
她八岁的时候,父母去外地进货,车祸死了,对方是全责,那时候买得起小轿车的都是有钱人,赔了凌家四十万,一人二十万,凶手家属就要求他们不要上诉,当时凌甜也做不得主,姥姥心疼闺女,可是同样心疼自己一手带大的外孙女,闺女和女婿死了,可是他们的孩子还活着,总得为孩子想想吧,她忍着泪收下了那笔钱,并且帮着孙女存了起来。
凌父凌母家里的兄弟姐妹都不少,条件也只能说是一般,好在他们虽然不想带着凌甜这个拖油瓶,可是也没坏心肝到惦记自家兄弟/姐妹唯一留下来的孩子的财产,姥姥死后每家轮一年,就给轮着带大了,等她成年了,大伯和大舅一起将属于她的那份财产和房产交给了她。
当初的小工厂在凌父凌母出事后就变卖了,折合成钱存到了银行的户头上,所有读书的钱和生活费都从这公账上走,每支出一笔钱所有亲戚都要相互作证,九年制义务教育早就实行了,几个伯伯舅舅家里都一般,也不会想着给孩子报什么学习班之类的,吃也是照着普通人家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