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几个肯定是要带上的。霍重华也注意到了墨随儿拎着的竹笼子,那一只圆肥的灰兔似几分面熟,它再怎么墩肥,头顶那一簇小白毛尚在,且它身边的趴着的几只花兔子又是怎么一回事?霍重华心头微愣之际,人已经走下石阶,很自然的与沈万,沈夫人见礼,“在下霍重华,与沈兄是好友。久闻沈伯父,沈伯母之远名,今日一见,是晚辈之幸。”他长揖,又是虚手一请。
霍重华在替康王办事时,获知通州运河一带也有沈家的生意,而沈家却是远在金陵的,由此可见,沈家绝对不会是简单的富甲一方,若无手段和谋划,是轮不到通州水运这块肥肉的。
沈岳在信中提及过霍重华,沈万闻此言,一下就认了出来,朗声大笑:“既是我儿之友,那便是我沈家的贵客,霍公子不必客气,我沈家没有那么规矩。”
沈夫人同是和善一笑,说话京城的公子哥就是斐然,她原以为自己的儿子已是俊逸绝伦的,在金陵鲜少有比得过沈岳的人,今日一见霍重华,沈夫人还真有点嫉妒的味道。
一众人入了府门,沈岳有阵子没见着楚棠了,见她面色红润,便知日子安好,就寻了话题问:“棠儿,你何时养了四只兔子?”
楚棠对这个问题不知作何解释,她能当着霍重华的面,说并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