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溪回到天恒律所,发现……律所又甩给她两个小额案件。
业务繁忙,夏溪必须帮忙处理小额官司。
她觉得……还好。之前拒绝交电梯费而被物业怒而起诉的李桂花气哼哼地甩了1800块,大叫“法不合理”,物业撤诉,目前她手头就只剩下陆珊珊的“买了学区房产前任屋主却不迁户还有可能用掉学籍名额”的那个案子。
今天第一个新客户,叫宋安琪,案件关于“借名买房”。
面对夏溪,宋安琪说:“我不是云京户口。2014年……因为还没交够五年社保,没有购买资格,我请我的好友、闺蜜帮忙,用她名义买房、贷款,房产证上是她名字。您知道,房价每年都涨,我等不起!!!闺蜜她是云京户口,父母有两套房子,不会去买,于是……很大方地借我名字。我保证,实际上……所有首付、贷款、中介费全是我花的……全是我花的!!!房产证、发票……也都在我这里!!!房子也是我住着!!!”
“……嗯。”夏溪问,“当时有借名协议?”
“有的。”宋安琪说,“有的。”
夏溪点头。
这很重要。
法律规定,借名买房协议当中,如果写了是由借名人来出首付还有贷款,由借名人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