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新天地大厦的地下车库,并于七点十五分从那里慌慌张张的离开。七点半钟,你回到了你居住的地方。你的通讯记录显示,你给你的同事何俊互发过信息,并且询问了周水生的住址,随后你给周水生打了电话,通话时长三分十七秒。然后你在七点五十分的时候出了你的小区,并且打了个出租车去了卧龙山庄周水生的别墅。在现场已经采集到了你的脚印,以及你留在门锁上的指纹。”
警察把案卷往桌子上一扔,挑了挑眼眉问:“你这些行为怎么解释?”
我越听越心惊,别说警察了,就连我自己都不相信这事跟我没关系。可偏偏我还没法解释,我怎么说,就说我去停车场去找一个现场照片上根本不存在的小女孩,然后发现一个没有脸的人?再然后被电话里的怪声引到了周水生家?
估计不被当作嫌疑人也会被关进精神病院。
“你还有什么说的?”
“没了。”
“没了就在这签个字吧!”他拿着那个文件夹走到我面前。
“我什么都没说,签个什么字?不签!”
警察看了我一眼,合起了文件夹,“这不是笔录,而是你认同这些证据的签字。”
我结果了看了看,随手签下了名字,“那我可以走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