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不奇怪。
平安接过小二递来的文房四宝,看了看这毛笔一眼,有些无奈。钢笔铅笔中性笔她都能挥洒自如,而且写出来的字也不赖,只是,这毛笔……却是她的一大软肋!
不管了!先上楼找帮手!
不知怎的,平安觉得大麦的毛笔字一定写得很好。事实证明她的推断也没错。锦衣玉食的公子出身豪门的子弟哪个不是从小便琴棋书画样样都会沾染?以大麦这么内敛的性格,怕也一定不会少。
所以,她噔噔噔跑上了楼,风风火火冲进了门儿,发现他正靠在窗框上晒太阳倒是微微一愣。他从来都是冷淡的冷漠的冷冽的冷凌的,何时有这样温暖的感觉过。仲春午后的太阳温暖而又温柔,金橙色的光芒洒在他身上,氤氲出柔和的光芒,仿佛一副泛着温柔色泽的剪影。仿若他的发梢都能散发五彩光芒一般。
他听到响声回过头来,目色沉静如水地看着她,也不问,也不感到奇怪。
平安笑笑:“你晒太阳的样子倒是挺好看的。快过来,帮我个忙!”
萧煜祁慢慢走了过去,她已经将纸张铺平,就等着他来书写了。
她把毛笔递给他:“帮我写几个字。”
“什么字?”他问。
“甘醇可口,q弹爽滑。”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