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歹也是个话题,虽然雍晋还在生气,但应该挺好哄下来的。就像上次他抽了大麻,只一句喜欢就将人哄好了吗?刚想出门,又想起什么,他换了一套衣服,甚至抹了点香水。他想很体面的出门,直到满意了才将雍晋那戒指戴好。
    他同雍晋一样带了双手套,深红的宝石扣在手套外头。周君在镜子前转了几圈,如求偶的孔雀,衣服的下摆都化作那精致的翎羽,就差没抖上一抖。他又鲜活了起来,好似不知败战是何物一样振作着,打算一鼓作气再次去摘采那朵冷冰冰的高岭之花。
    虽说雍少将可不能算花,应该算一柄枪,一把刃,不全副武装会很伤人。周君厚着脸皮,揣着电影票和一颗蠢蠢欲动的真心。他行至楼下,将遗弃在电梯旁的手套捡起来,捏在手上拍了拍。想了想,还是收进了西装内侧口袋里,贴着心房的位置。他不是会纠结太久的人,又或者说冲动起来已经毫无理智。
    所顾忌的,所在意的被抛之脑后。他如今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就像是先前直接同周阎坦白一样,想做就去做了,不计后果的。也许他心理早就想这么干了,早就笃定了要和雍晋纠缠,才会和大哥坦白吧。明知道自己这样很不争气还反骨,可他一向荒唐,如果能控制自己,他根本不会和雍晋走到上床的那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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