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糟的东西,这会儿正在洗手。
室内的温度高,他刚进来就脱了卫衣,只留了里头一件白色的t恤,这会儿围着一个米黄色的亚麻质地的围裙,掐出了漂亮的腰线。
“你真的没发现吗。”叶远溪再抠了一勺巧克力放进嘴里,享受地砸吧了两声,“我比在海里捞你起来那会儿已经胖了快十斤了。”
原身的那位叶远溪是模特出身,常年克制饮食注意运动,一身修长紧实的腱子肉,属于穿什么都好看,不穿更好看的典型。
和奚远这种常年处在室内的文艺工作者的生活习惯实在是相差了八百里远。
虽然他也知道自己现在也得上台,一边也在加紧着运动和健身。
但…
虽然线条仍旧是修长,但和原先消瘦的苍白美人那一卦已经是相差甚远。
气色红润有光泽,看着就被家里养的很好。
用网上的话来说,这叫不可避免的婚后男人的幸福胖。
“有吗?”余枫乔没什么反应,继续揉着手上的面团,丝毫不在意地敷衍回答了一句,“我看着挺好的。”
“可过两天要去走秀了啊。”叶远溪依依不舍地放下手上的勺子,叹了口气,“傅琅想让我俩走压轴,到时候我在你旁边一站,肯定丑得一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