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话, 杂志我们可以继续叫做《the life》——就和你的报纸名一样,可以吗?”
艾琳的话让维克的心里好受了很多。
不管怎么说, 一旦普林斯出钱收购了报社, 那他就不是报社里说一不二的主人了,就算普林斯家哪一天要把《the life》这个刊号或者名字卖出去, 他都无法阻止,所以,对方表示还能留着他,留着刊号, 是相当给他面子了——现在,他已经不指望普林斯家做好事,只注资不参与管理了——普林斯的态度很明确,他们对传媒业有点想法,如果不能收购他的报社,他们绝不会选择注资,而是很有可能去收购另一家杂志社,甚至自己办一家新的。
艾琳不知道维克心里已经把普林斯家当成无利不早起的商人了,但她也确实不可能投入一大笔钱给维克然后看着它们打水漂——照维克的经营方式,再多的英镑都无法填窟窿!所以比较之下,不如直接收购了报社。
要不是看那个名字不错,而且维克也抢先申请了刊号,她或许还要斟酌一下到底是收购这家报社还是另选一家半死不活的杂志社呢。
现在么,也不错。
the life就the life吧,从某方面来说,也还算是合适。
“我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