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就了一身好体力,可以连续奔跑个十几二十千米不带停歇的,体力那是相当的好,还有短距离冲刺的速度也很快,再加上一身蛮力,这速度,这力量,一般还真不敢和它碰,轻则伤筋动骨,重则当下毙命!
    还有最重要的就是野猪常年在松树等大树上磨蹭,鬃毛和皮上涂了一层厚厚的凝固松脂,再加上经常在泥地里打滚,身上就像穿了一身重铠甲,猎枪子弹有时都打不透,再加上发疯时的蛮力冲撞,碰上了可真是够喝一壶的了。
    许向华也是投了个巧,刚才野猪撞到树上,獠牙卡了进去,给了他一点时间,再一个便是他爷爷的这把狼牙匕首,确实锋利,怪不得当年他爹和几个叔叔在知道他爷爷把匕首传给他时,脸色都不大好看。
    树下的野猪随着血越流越多,渐渐撞树的力气开始慢慢变小,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
    又过了一阵,野猪开始有些摇晃了,能在山林里长成这么大,肯定也有一些危机感。野猪可能觉得自已快体力不支了,又加上对树上的敌人实在无可奈何,选择退走。
    许向华能让它走吗?不能!那可是肉!肉啊!
    许向华滑下树,匕首对着野猪的脖子,使出全身最大的力气狠狠的插了进去,然后猛的发力将它推翻在地上,把匕首拔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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