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排除,弄的她根本就选不下来。
她经过一个摊子时,眼尖地发现一个颜色稍微暗沉的红碗,碗身上面还描绘着几道金边呢。这个好,喜庆,兆头也好,饭碗,饭碗,金饭碗啊。就决定买它了。
杨晓卉不走了,蹲在摊子前拿起红碗想再看看,没问题的话就买了。
“啪”的一声,她的手就被坐在小马扎上的摊主用蒲扇拍开了。
摊主一边扇蒲扇,一边像赶苍蝇一样对她说:“哎哎,买的起吗,买不起就到边上呆着去,东西掉在地上卖了你都赔不起。”
摊主平时守着摊子看人来人往的,久而久之就练出了一双利眼,他一看杨晓卉就知道这是从内陆来的土帽,没什么油水,哪里肯浪费时间跟她瞎扯。
所以说人都是先敬罗衣后敬人的,一个人要是身上穿的都破破烂烂了,谁还会把这个人放在眼里了。反之如果出门都收拾的光鲜亮丽,就算内在是空的,别人看在衣物上也会对你客气三分,因为摸不准啊,就不敢轻易妄动。
一般人被摊主这样嫌弃,不是羞愧的要跑,就是要叉着腰跟摊主吵吵,可杨晓卉两者都不是,揉着被拍红的手腕,不声不响地继续蹲着。
看她也没有打扰自己做生意,而且有这么个托在,反而会引客人来,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