侣,行色匆匆的路人,庞大的车流,都能让人感受到红尘滚滚,生活的气息和味道,红尘深深,深几许
    这样的时光,能让人真切的感受到一种生活气息,现世安稳,岁月静好。
    路边的酒吧里,传来熟悉的旋律,先是齐豫的《橄榄树》后来是老狼的《同桌的你》,还有许巍的《曾经的你》
    一首接着一首,都是经典的怀旧老歌,站在街头,忽然就傻了一样,愣怔在那里,思维瞬间短路,茫然四周,周遭都是人流与车流,喧哗的世界里,她仿佛成了一座小小的孤岛,瞬间掉进了自己的世界里,依稀看到时光的隔壁,另一个我,由远至近。
    那时候,青春,喜欢穿着白衬衫,着背带牛仔裙,扎马尾。穿帆布鞋,素颜,直黑发,喜欢背着双肩包晃荡在小城那条植满白杨树的马路上,那时候喜欢以仰望的姿势跟在一些学生会自称诗人的学姐学长的后面,近乎狂热的听人家朗读诗歌,畅谈人生与理想,喜欢不着边际的遐想那些遥不可及的事。
    那时候的自己,最大的理想不是写字,不是想要出版一本自己的书,而是疯狂的迷恋齐豫的《橄榄树》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谁在青春年少的时候,没有一个流浪的梦?我的梦想就像三毛一样,背着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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