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那里?站住!”
凌霄听到身后有人大吼了一声,“砰——”那人突然放了一声冷枪!
凌霄停下来,他浑身发热,每条血管胀得要炸开了似的。他整整跑了五个小时,喉咙已经痛得发不出半个音。
他为了保全自己,立刻抬起手,将双前举过头顶。他朝自己的身子瞅了一眼,确定没有枪眼儿,才慢慢地转身。
喊话那人骂了一大串的脏话,最后一句是问他:“去哪里?跑什么?”
整个阿密镇都有卫兵守着,但凡有个风吹草动,立刻就能被人发现。
凌霄装作很害怕的样子,忍着喉咙的烧痛,瑟瑟发抖地指着那人的身后说:“杀人,有人杀人……”
那卫兵朝身后瞅了一眼,他没觉得什么奇怪,毕竟阿密这个地方,天天死人,那真是太正常不过了。
他看这个乞丐好像神志不太清醒,好像真是被吓着了的样子,便举着枪对准他的脑袋吼了一声:“过来——”
凌霄举着双手慢慢地走了过去,他现在是不怕死的,可是,在死之前,他得把消息传给叶霆和小薇!
他走到那个卫兵面前两米的地方,那卫兵示意他再往前。
他又往前走了两步,那卫兵举着步枪顶在他的脑门正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