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峰还算冷静,就建议路明把这件事反应到公司里。
路明自然也是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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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其实并不太讲究什么版权。
罗纹把磁带寄到娱乐公司以后。与上次的冷漠拒绝不同,这次他很快就得到了娱乐公司的认可。很快,就有人通知罗纹过来签约。
双方都达成了协议,甚至经理觉得罗纹外表不错,可以包装一下,成为偶像歌手。
一时间,罗纹终于达成心愿,他对自己的未来也充满了向往。
等这些都准备好了,罗纹所在的娱乐公司,却突然接到了其他音乐公司的电话。
那边点出罗纹的作品《有故事的人》,抄袭了他们公司签约歌手路明的原创作品《有风吹过》。
这时候,罗纹已经开始录歌了。他们公司自然不承认,不仅如此还耍赖,指出他们没有证据证明罗纹是抄袭的。显然,他们公司将先一步录制单曲。
他们甚至反过来说,路明是抄袭的呢。
结果很快那家公司就收到了一本杂志《青春文学》的6月刊,里面内封就是这首歌的歌词,虽然有些细微的改变,可一眼就看出这是同一首诗。
旁边署名却是路明。
一时间,经理看着这本杂志,鼻子都气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