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现杀人案件时负责检验的官员。
这个职务在州郡由司理参军负责,在县由县尉担任,如果县尉不在,则由县丞或者主簿代行。
但实际上,验尸官在验尸的时候并不会亲自上手,处理和检查尸体的人,才是仵作。
有明文记载,凡斗殴伤重不能重履之人,不得扛抬赴验,该管官即带领仵作亲往验看。
换句话说,晓年曾熟悉的华国现代法医,实际上做了九州验尸官和仵作两个人的工作。
不要说在九州了,就算在晓年的故乡华国,普通人对“尸体”和“解剖”一类的事情都存在着很大的误解,还有封建迷信思想。
法医作为一个十分重要的职业,在很长一段时间受到各种误解,甚至被人用异样的眼光对待。
若是遇到认识的人做了法医,好些的就是尴尬一笑、退避三舍,严重的甚至谈之色变、不愿与之为伍,觉得他们“不干净”,“很吓人”。
在冀州,检查和处理尸体这样辛苦又“污秽”、有损阴德的事,作为验尸官的县尉是不亲手碰的,一般由从事殡葬行业的贱民或奴隶完成,并向官员描述情况,再由验尸官撰写书面的报告,用于审理案件。
所以这时候仵作的社会地位是十分低的,其后代由于同样身为贱